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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用气体事件患者医疗费用由医院全部垫付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16-04-16 09:14:42 热度:510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计委15日在其官方网站就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事件做出了回应:共有71名患者发生严重眼用气体视网膜毒性反应,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全部由医院垫付。截至目前,卫计委未收到新发不良事件报告。
  该委医政医管局负责人介绍,在71名患者中,北京大学第三医院45名、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6名。目前,医院组织专家对患者进行了会诊并制定了个体化医疗救治方案,同时为患者就医设立绿色通道。国家卫计委已组派国家专家队赴医院进行会诊、指导,对治疗和预后评估等提供帮助。
  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卫计委高度重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工作。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此事件属于因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患者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目前,在医院引导下,部分患者已在当地法院提请司法诉讼,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中;部分患者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患者,医院先行垫付了赔偿款;其余患者表示将在治疗终结后依法解决赔偿问题。医院将依法向涉事企业追偿所垫付的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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