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6-03-26 14:59:25 热度:769
本报西宁3月25日电 (记者王梅)记者25日从青海人社厅获悉:青海制定了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对全省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52万贫困人口,实施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
按照计划,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民政部门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资助,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并享受待遇。对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比例给予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内个人承担费用超3万元以上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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