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12-06-27 22:51:27 热度:772
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本报讯 (记者代丽丽)卫生部昨天下发关于落实2012年医改任务做好农村卫生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提出具体措施,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将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水平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长期以来,乡村医生的缺乏和待遇低下一直是影响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大障碍。记者获悉,本市13个涉农区县里,共有2900多个村卫生室和5000多名乡村医生,存在年龄老化、学历普遍偏低、职业程度化不高等问题。本市今后将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生免费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选派乡村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
此次通知明确,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政府举办,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影响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的补偿和养老政策将得到完善,措施包括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鼓励各地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鼓励各地在新农保的基础上,为老年乡村医生发放老年生活补贴。鼓励各地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等。 J205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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