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15-12-22 15:35:26 热度:875
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殷泓、王逸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将现行法律规定的“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此次修法的总体思路,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行修法。二是调整完善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法律支撑。
在完善奖励保障方面,草案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针对计生领域的一些新问题,草案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违反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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