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5-07-31 09:07:20 热度:560
记者 曾亮亮/北京报道
加多宝和王老吉虚假宣传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7月29日通报,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加多宝(中国)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用语的广告,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从2014年3月开始,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南方日报等报刊媒体以及北京各大超市宣传“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王老吉方面以加多宝严重侵害广药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由,将加多宝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支出100万元。
一审法院判定,加多宝(中国)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中国第一罐”、“第六次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等用语的广告;并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加多宝不服,上诉至北京高院。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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