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5-07-17 23:19:20 热度:611
本报讯 (首席记者闫 龑)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发布《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称社会办三级医院可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补贴、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财政奖励、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资质奖励、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5个财政补助项目。社会办医院获得三级甲等或三级乙等资质的,给予2000万元或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截至2014年12月30日,深圳市有非公立医疗机构2456家,占该市所有医疗机构的79.7%,床位、门急诊诊疗量、出院病人分别占总量的21.1%、24.6%、15.3%。
《细则》将补助对象和范围界定为、社会办医院“提供不低于50%的基本医疗服务”,即门急诊和住院基本医疗服务量不低于50%;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级政府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数占医院全部床位数的50%以上,且独立区域,可单独识别;核算期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的出院人次占医院全部出院人次的比例不低于50%;核算期内,医院总病床使用率大于60%。
根据《细则》,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医院可以申请基本医疗服务补贴,门急诊按照20元/人次、住院按照60元/床日计算,康复、儿科类别专科医院分别按照1.1倍、1.3 倍的标准计算;获得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资格的社会办医院,市财政按每年每学科70万元标准核拨补助;上一年度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按照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的40%予以奖励。
在新增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方面,社会办医院取得三级医院资格,可以申请一次性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标准为每床位10万元。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三级医院可申请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床位奖励。
《细则》规定,将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情况纳入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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