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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政策点亮“夕阳红”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5-05-04 08:48:13 热度:525

    既有融资、土地供应等政策支持,又有税费优惠、多个补贴“红包”及政府购买服务等

本报记者 王 观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预计2020年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国家政策支持的力度很大,主要包括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土地使用以及养老服务业税收优惠等。
  发展养老服务业,单靠国家的力量还不够。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更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比如,中央财政去年投入24亿元,支持在吉林、湖南、山东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每个省份拨付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对养老服务业给予支持。目前,湖南省已经完成45亿元的基金募集计划,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打算在养老服务业一展身手的企业家和创业者,不妨多留意这一投资合作模式。
  在融资支持方面,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等。
  养老服务业发展,场所设施是大难题。在这方面,国家也出台了不少政策,确保养老服务业土地供应。比如,要求各地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同时,今后在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定均应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而若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可以不增收土地价款。现有的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如果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并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还能享受五年内不收取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的福利。
  税费优惠方面的支持力度也相当大,不仅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而且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也有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等优惠。
  不仅如此,国家派发了多个“红包”,对养老服务产业进行补贴。比如,各地可以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资金,要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创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张了,政府还可以出钱购买你提供的养老服务。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在购买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为无收入或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你可以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来调整和确定自己的经营方向,减少市场运营风险,增加创业成功的机会。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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