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5-04-16 22:58:03 热度:572
近日,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决定对2014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评价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1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别暂停医保刷卡1个月和3个月。这是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社保局联手行动,惩戒失信企业的一项新举措。
近年来,酒泉市局建立健全零售药店信用评价的约束惩戒机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GSP认证及跟踪检查、行政处罚的有关记录,将零售药店的信用等级分为诚信、基本诚信、失信和严重失信4个等级,每年组织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并对被评定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通过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监督其逐项落实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发挥诚信评价结果的威力,去年以来,酒泉市局积极与市社保局协调,将诚信评价结果与医保定点药店资格评审挂钩,对评价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药品经营企业,暂停其医保刷卡资格,并在该局政务网站、《酒泉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加大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为市民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药品消费环境。(常国春)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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