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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2015年将严查现制现售生鲜奶饮品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15-04-14 15:50:13 热度:488

  “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及非法添加作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对抽检中发现的掺杂使假、违规加工制作等情形,应及时查处。”近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针对近年来在部分城市和地方兴起的鲜奶吧、鲜奶店,该总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加强监管,并规定这些饮品店经营的产品,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而且必须当天加工当天销售。
  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城市和城镇出现一些鲜奶吧、牛奶店,这些门店主要经营将生鲜乳,直接经过净乳、杀菌、发酵等工艺,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记者从部分媒体报道中获悉,不少消费者因饮用这些现制现售的牛奶饮品,而出现腹泻、肚痛等问题,有部分消费者也担心,牛奶店内销售的生鲜奶是否安全。
  对此,国家监管部门也关注到这种情况,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发出《关于加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的通知》,对经营生鲜乳为原料的门店作出严格规定。该通知要求,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具有稳定、可靠的奶源,配备净乳、杀菌、发酵、冷藏等必要的设备,并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而经营的产品品种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
  同时,上述通知还要求,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严格对采购的生鲜乳等原料进行进货查验,防止不合格生鲜乳等原料进入加工过程;并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及时对设备和工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卫生。此外,生鲜奶为原料的食品应当天加工当天销售。
  “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将健全食品安全档案,特别是应按规定索取并留存生鲜乳等原料供应商的资质资格、生鲜乳逐批检验报告等材料,完整记录投料、杀菌、发酵、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使用、冷藏、设备和工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产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的情况。
  据悉,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各地食药监局还要定期对其所采购的生鲜乳、加工制作的成品等进行检测,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食药监总局表示,将对鲜奶吧、牛奶店等加强抽检监测,将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及非法添加作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对抽检中发现的掺杂使假、违规加工制作等情形,应及时查处。
  下一步,监管部门还要求出台地方性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加工操作规程等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查处并监督经营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核。 (南方日报讯/记者/欧志葵)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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