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5-04-03 15:49:51 热度:729
刘丽
4月1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湖南英氏9款婴儿营养米粉罐侵犯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雅培公司)专利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英氏侵权成立,雅培公司获赔百万。
法院判决生产、制造“英氏”米粉的湖南英氏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英氏食品公司)、江西枫树生态科技食品有限公司、湖南英氏乳业有限公司(简称英氏乳业公司)、邵阳市兴华塑胶有限公司四被告共同赔偿雅培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合理费用31395元,同时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或许诺销售侵权米粉、销毁库存米粉罐成品、半成品、模具。
雅培公司诉称,其享有名称为“容器”、专利号为ZL 200730158176.0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经授权,雅培公司在该专利保护期内享有在中国境内使用该外观设计以及使用、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相关产品的权利。而法院经审理也查明,雅培公司享有的该外观设计专利,至今有效。
雅培公司认为湖南英氏9款婴儿营养米粉罐其外观侵犯了雅培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且侵权行为给雅培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悉,此次涉案的“英氏”9款米粉分别在乐友公司各门店网站、英氏官方网站、天猫商城英氏旗舰店、当当网等均有销售,且销量可观。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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