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5-03-14 14:46:57 热度:1826
□法制网记者张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饶戈平教授今年的关注点是“一个小小的民生问题——养老”,而他的切入点是“作为纳税人供养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责任”。饶戈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希望各级国家公职人员投身到养老服务社会公益活动中去。
为何会有此动议?饶戈平解释道,国家公职人员向来被视为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其社会活动往往被认为是传递党和政府施政重点和关注方向的风向标。在我国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养老问题日益突显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巨大需求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的严重不足日渐成为一个突出矛盾。鼓励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积极投身养老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在公益服务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在服务群众实践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改善民生中赢取最广大的民心,十分必要。这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群众路线工作的必然要求。
在他看来,鼓励和支持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养老服务社会公益活动,有助于切实有效缓解养老服务社会供给严重不足;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借事炼心,通过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参加养老服务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服务好老人,不仅能赢得老人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与信任,同时还能影响到老人的子女家人甚至邻居朋友,增强公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因此,从党和政府的形象建设效果上来看,做好这项工作可谓事半功倍。
相关的尝试已经在北京展开。北京市委社工委正在积极支持和引导具备合法化、规范化、专业化条件的养老服务民间公益机构,与国家公职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党的建设工作相结合,探索出了一条国家公职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创新之路。
饶戈平认为,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应该从思想理念、机制设计、人才调配、资金支持、业绩评估等方面鼓励和引导各级国家公职人员投身到养老服务社会公益活动中去。
就具体的操作模式,饶戈平建议,建立优秀社会公益服务组织名录,推荐这些组织作为各级政府公职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的优先合作机构。建立国家公职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记录库,作为公职人员升职晋级和评优奖励的参考依据。设立国家公职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日,安排合理时长的公益服务时间。建立国家公职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合作机构采购和补贴制度,将国家公职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管理、培训、评价等工作打包交由合格的公益组织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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