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产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园地 > 产业资讯
依法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5-03-13 12:10:46 热度:517

    “经过多年酝酿的《中医药法》有望今年出台,临门一脚需要再加把劲。”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今年带着《关于“加快中医药立法,服务医改,保障健康产业发展”的议案》上“两会”。除张伯礼外,还有多位代表委员指出,我国医改进入深水区,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都离不开中医药学的贡献和支撑。而中医药事业发展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4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目前反馈的意见来看,各方面对该草案的共识程度比较高,在草案规定的主要制度方面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预计今年6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医药法》一波三折,距今已经过30多年的酝酿。1983年,由已故著名中医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董建华等首次提出;2007年,《中医药法(草拟稿)》起草工作完成,并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中医药法》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1年年底,原卫生部起草的《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送交国务院法制办,但由于社会对中医药立法存在巨大争议,原计划在2011年制定完毕并实施的《中医药法》并未如期出台。此后,国务院法制办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及多次调研,会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
    其实在世界范围内,针对传统医学的法律保护已经相当普遍。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与传统医学相关的法案,有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做到了传统医学单独立法管理。比如,韩国于2003年颁布了《发展韩医药法案》,印度制定、颁布了关于印度医学和顺势疗法的两部传统医药法律。一些发达国家近年开始重视中医药在卫生保健方面的作用,通过立法承认其法律地位并进行规范管理,如澳大利亚、加拿大都有中医药的法案。
    “我国周边的一些国家,力图通过立法、制定标准等手段,将中医药的理论知识和诊疗技术方法据为己有。”张伯礼指出,目前国际社会对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认识发生了积极变化,一些国家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中医药进行研发和为己所用,以占据中医药技术制高点,争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主导权,对我国中医药形成“倒逼”态势。加快中医药立法,加大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已迫在眉睫。
    此外,中医药继承不力、创新不足,中医医疗机构特色淡化,中药材资源日益短缺,濒危品种日渐增多的现状,也迫切需要尽快制定《中医药法》,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加快建立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建议,尽快推进中医药立法,通过立法确立中医药的法律地位,扶持、保护、促进中医药行业发展。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借助现代化科技创新手段,加快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加快制定中医药法是一项事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远大计,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医药行业翘首企盼。当前,加快制定出台中医药法面临难得的机遇,具备了良好的立法实践基础、政策环境和工作基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科主任温建民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中医药法作为今年的立法工作重点,抓紧修改完善法律草案,加快工作进程,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法立法起草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早发布实施,以保护、扶持、促进和规范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