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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细胞成果转化该“松绑”了!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5-02-06 10:09:23 热度:611

新药十年未批一个,临床研究叫停多年。专家们强烈呼吁——

赵永新 吴沫涵

宋 嵩绘

  通过临床试验把基础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干细胞药物,早日为无药可治、备受病痛折磨的患者服务,既是干细胞科研工作者的共同心愿,也是患者的热切期盼。但是,谈到这个话题,业内人士莫不摇头。
  据了解,我国早在2004年12月就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下发了第一个干细胞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但至今没有一个获准上市,而国外已有8个干细胞新药(制品)用于临床。与此同时,新的干细胞临床研究3年前被卫生主管部门联合叫停,业内人士苦苦等待的新规至今尚未出台。
  专家们指出,10年前我国的干细胞新药研发与发达国家基本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临床前的基础研究也已迈入国际先进行列。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的干细胞新药研发与临床应用“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1.
  “起了大早,赶了晚集”。我国至今没有1个干细胞药物获准上市,国外已有8个实现临床应用
  据了解,早在2004年12月,我国第一个干细胞创新药物——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研发申报的“骨髓原始间充质干细胞”,就拿到了国家药监局(SFDA)颁发的一期临床试验批件。当时,科技部、卫生部还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消息,称我国成体干细胞基础及新药研究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2006年4月,该药物获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在国家临床药理基地完成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后,该药物的三期临床试验申报材料在2008年9月提交到SFDA,到目前还没有下文。
  除2005、2006年有另外两个干细胞药物拿到临床试验批件之外,8年来国内申报的其它干细胞药物都没有一个获得临床批件。
  相比之下,国外“收获颇丰”。据介绍,目前国外已有8个干细胞药物(制品)获准用于临床应用,其中韩国在2011、2012年就有3个干细胞新药获准上市。
  我国的干细胞药物审批为何这么慢?
  据方恩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张丹博士介绍,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新药评审力量太薄弱、审批任务太繁重,很难改变评审缓慢的局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专业审评人员不到100人,从事生物药物审批的只有几个人,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生物药物评审人员有1100多人。另一方面,是审批流程中外有别。美国采取的是备案制,如果30日内申报的新药没有及时得到FDA的回馈通知,就默认药物可以进入相应的临床实验阶段;而且,只要上一期临床试验没出现大问题,无需申报就可进入后续临床试验。我国实行的是审批制,不管等多长时间,只要拿不到批件就无法开展临床试验;同时,我国是逐期审批,每期临床试验都得审批,每次审批的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半年甚至更长。
  2.
  相关监管政策滞后,干细胞临床研究多年停步不前
  据专家介绍,根据不同的种类,干细胞临床研究、治疗可以“两条腿走路”:一类按新药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试验,上市后用于临床;一类按医疗技术走,按照科学、规范的标准,在有资质的医院开展临床研究,成熟后用于治疗。
  2007年前后,我国的干细胞临床研究与美国不相上下,处于世界前列。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行政主管部门对干细胞制品研发和临床应用采取了限制性措施,干细胞研发由此放缓。
  据了解,2009年5月,卫生部出台文件,把干细胞划为需要严格管制的“第三类治疗技术”,认为其“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令人费解的是,此后相关配套措施一直没有出台,一些企业和单位暗度陈仓,干细胞治疗出现了遍地开花的混乱局面。
  为此,卫生部于2011年10月发布文件,要求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和应用采取多个措施强化监管。其后不久,卫生部又下发《关于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停止在治疗和临床试验中试用任何未经批准使用的干细胞,并停止接受新的干细胞项目申请。
  国内的干细胞临床研究,由此进入“冬眠”。
  对于严格监管,受访专家均无异议。但他们同时指出,在国内干细胞基础研究进展迅速、国外研发应用呈爆发式增长的情况下,“叫停”之后就应尽快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不该“千呼万唤不出来”。
  3.
  相关部门应积极作为,尽早建立科学、高效、严谨的干细胞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在干细胞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中国既不缺人才也不缺资金,更不缺丰富的临床经验,缺的就是科学、高效的审批制度和及时、规范的管理政策。”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韩忠朝指出,俗话说“有病乱投医”,目前许多重大疾病无药可治,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对干细胞治疗的需求巨大。“大道不通小道乱,‘大门紧闭’‘一味封堵’的做法不仅制约了国内干细胞临床研究与应用的正常进展,也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医疗市场的干细胞乱象。”
  专家们呼吁:主管部门应积极作为,早日建立科学、高效、严谨的干细胞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加强干细胞药物评审力量,改进审批程序。调集精兵强将、充实药审部门,成立专门的干细胞产品评审部门;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针对干细胞药物特点,建立有别于化学药和常规生物制品的干细胞新药注册、评审、临床评价机制,开辟干细胞新药绿色通道和孤寡药特许通道,在保证严格、规范的同时提高审批效率。
  早日出台新规,对干细胞技术和产品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区别对待干细胞作为个体化治疗技术和药品的特殊性,分类、分阶段管理。对于不直接涉及公众健康的干细胞库、非临床干细胞产品等,实行备案制,让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对直接涉及公众健康的干细胞药物、干细胞临床治疗技术,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由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严格监管、有序开展临床研究。
  在此基础上,试点先行,逐步有序推开干细胞临床应用。对于国家审批上市的干细胞药物和经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的治疗技术,应选择条件具备的单位先行应用,取得经验,形成成熟的治疗方案后,再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在全国推广。
  “近些年蓬勃发展的研究证明,干细胞药物和技术为有效修复人体重要组织器官损伤及治愈心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开辟了新的途径,将会对全球的医疗格局和人类的健康事业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如果我们因为有困难和风险就裹足不前,将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错失良机、再次落后。”被采访的一位专家说。
  
  链接
  世界干细胞研究大事记
  1962年,牛津大学生物学家约翰·格登用已经分化的南美青蛙蝌蚪的肠细胞核克隆出完整个体,后来又从成年蛙的角质细胞克隆出蝌蚪,证明细胞分化是可逆的。格登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奖。
  1967年,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多纳尔·托马斯发表报告称,将正常人的骨髓移植到病人体内,可以治疗造血功能障碍。后来的研究表明,骨髓中含有造血干细胞。多纳尔·托马斯也因此荣获诺贝尔奖。
  1981年,马丁·埃文斯和盖尔·马丁分别建立了小鼠胚胎干细胞系,马丁·埃文斯和另外两位科学家因此获得了2007年的诺贝尔奖。
  1997年2月,英国胚胎学家威尔穆特将成体动物的乳腺上皮细胞注入去核的卵母细胞,完成了首例哺乳动物——绵羊“多莉”的克隆。自此以后,克隆动物相继在牛、小鼠、山羊、猪等动物中取得成功。
  1998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托马森等人首次成功建立了人胚胎干细胞系。
  2001年2月,英国一家公司宣布开展新生儿脐带血干细胞储存服务。同年4月,中国首家自体脐血干细胞库在天津建立。
  2001年1月,英国议会上院通过一项法案,允许科学家克隆人类早期胚胎进行医疗研究。
  2006年,日本京都大学教授山中伸弥等人通过转染四种转录因子将小鼠成纤维细胞重编程为诱导多能干细胞。山中伸弥获得2012年的诺贝尔奖。
  2012年,美国奥西里斯诊疗公司宣布获得加拿大卫生部对其干细胞疗法药物Prochymal的上市批准,用于治疗儿童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是世界上首个人造干细胞治疗药物。
  2013年日本批准利用诱导多功能干细胞(iPS细胞)开展视网膜再生的临床研究,这是世界上首次利用iPS细胞进行临床研究。
  (赵世华整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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