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2-06-04 08:19:12 热度:1264
本报呼和浩特6月3日电 (记者吴勇)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内蒙古将在全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已确定14个旗县区为试点地区。
内蒙古将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确立为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先从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起步,优先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重度精神疾病等纳入救助范围。今后,随基金总量的增加,还将逐步扩大救助病种范围。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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