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时间:2015-01-10 11:37:09 热度:726
贝因美9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5年1月8日收到浙江省商务厅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务部同意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贝因美,要约收购贝因美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收购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批文自签发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公司亦收到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务部商反垄审查函,获知商务部批准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公司表示,将会同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开始办理要约收购的相关手续,并根据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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