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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谈中国食品安全:总体质量稳定 零风险不可能

来源:新华日报 时间:2012-05-21 23:59:34 热度:774

    餐桌上, 真是“十面埋伏”吗?
  “最近几个月,咨询电话不断,不是问牛奶、酸奶能不能吃,就是问自来水中含不含避孕药,我都成食品安全义务宣传员了!”昨天,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主任孙桂菊向记者“抱怨”道。
  不难看出,孙教授“抱怨”的背后,传递的是人们对近期食品安全事故频仍的焦虑,透露的是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恐慌——我们的餐桌安全,难道真的严重到了“十面埋伏”的地步?
  一问:食品安全事故为何感觉越来越多?
  “没有任何数据证明,中国食品像网上戏说的——全世界安全系数最低。”中国农业大学中日食品研究中心主任薛文通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食品安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公共卫生难题,也是动态变化的。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质量稳定,并得到世卫组织和多数国家的充分肯定。“存在的问题肯定有,但绝不像网上和有些媒体渲染得那么耸人听闻。”
  其实,哪个国家没有食品安全事故?关键是如何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薛文通说,去年5月,日本发生“生拌牛肉致死事件”,造成4人死亡、94人感染高危病菌;同月,韩国也发生“福尔马林牛奶事件”。两国都是“就事论事”处置,媒体也没有用“毒肉”、“毒奶”之类极易引起恐慌的字眼报道。
  应该充分肯定,我国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可是,群众为何会感觉食品安全事故越来越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陈君石院士,向本报记者剖析了这样5个原因:
  一是我国食品工业近年跨越发展,但实际上是由1亿多农户、50多万食品加工企业承担生产任务。其规模小、经营分散、规范化程度低的生产现状,很难保证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二是群众误把大量假冒伪劣食品,统统等同于不安全食品,无形中夸大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数量。如柠檬黄,是政府批准的食品安全添加剂,可用在饮料和饼干里。现在非法加到馒头里,当然不对,可它的确又是安全的。因此,“染色馒头”不是食品安全问题,而是添加剂的假冒问题。
  三是消费者安全保障和维权意识大大增强,一些过去长期存在但被忽视的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四是政府监管力度加大后,暴露的问题随之增多。同时食品安全检测手段和设备日臻先进,检测标准动态升级,使得原来达标的食品往往在精细化的检测中“卡壳”。
  五是媒体、网络深度介入食品安全领域,适时监督,及时曝光,使原本食品监管部门内部掌握的信息日益公开化。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其中,也不排除少数媒体及网络的虚假和夸大报道。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分析说,当前食品安全事件的透明曝光,是国家负责任的进步表现。而曝光数量与全国食品企业及摊贩数量相比,微乎其微,不必产生“什么都不能吃”的恐慌。
  二问:食品安全能做到“零风险”吗?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助理田向阳主任医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国食品安全现状总体上越来越好,但也确实存在多种隐患。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其他安全一样,应致力于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但也要承认,风险不可能绝对避免。
  孙桂菊教授与田向阳的观点相近。她说,就像水喝多了会伤人、盐吃多了会中毒一样,食品安全零风险不存在。安全和不安全、对消费者健康有无危害,关键看剂量。如控制在人体健康允许的范围内,就是安全的。因此,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不是消灭和消除一切安全危害,而是要把健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发达国家政府也是如此。
  陈君石院士特别强调,食品中的危害物质无所不在,无法消灭;但风险有大小,关键在于控制。消费者要求零风险,其实是一个认识误区。
  专家们介绍说,食品中凡是可能影响健康的物质,都称为危害物,如致病微生物(痢疾菌、伤寒菌、沙门氏菌)、污染物(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现在检测技术手段非常先进,再好的食物样品送到实验室,都能检测出危害物质。至于危害物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取决于吃进去的量和频率。
  因此,不能一检测到什么有害物质,就说是食品安全问题,就戴上“毒食品”、“毒行业”的帽子,关键看其含量。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危害物质”和“有毒食品”是两个不能混淆的概念,不能乱用。
  当然,强调“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绝不等于政府对食品安全保障没有责任。尽管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政府有责任通过监管,将食品中的危害控制到对消费者健康没有不良影响的程度。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就要组织科学家对食品中存在的危害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再根据评估结论制定控制措施,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并保证这些措施严格落实,以达到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三问:媒体“帮忙不添乱”的度在哪?
  采访中,多位专家把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归咎于“媒体炒作”。他们指出,尽管这样说不完全客观公道,但一些媒体及网络在报道中的情绪化、非理性倾向还是存在的,其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
  刘沛教授认为,在食品安全报道中,个别媒体由“公器”变“凶器”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毒”字当头,乱贴标签,大肆渲染,罔顾事实;二是以偏概全,捕风捉影,“炒”一点而不及其余,制造“眼球效应”;三是对于专家观点不加鉴别、来者不拒,或专挑“出位”专家,夸大其词,耸人听闻。
  薛文通教授举例说,如把反式脂肪酸说成“毒药”,太夸张了。尽管它不是好东西,要避免多吃,但也不像一些媒体所说的能“致命”。在“一边倒”渲染下,消费者很容易产生“植物脂肪不好、动物脂肪才好”的错觉。于是,有面包房马上打出广告:我们的蛋糕都是动物脂肪做的。这种误导十分严重。因为,动物脂肪中有胆固醇,比氢化植物脂肪更不好。所以,媒体及记者要增强科学素养,增强报道的社会责任理性。
  陈君石院士则呼吁,在政府有时缺位、专家经常失语的情况下,媒体遇事一定要加强求证。他说,消费者食品安全信息大多来自媒体,但有的媒体抓新闻不严谨、不求证。比如地沟油事件,湖北某专家说,每年有两三百万吨地沟油上了餐桌,你出去吃10顿饭,起码有一顿会吃到地沟油。这个话确实不是媒体发明的,但此话是真是假?有何根据?媒体没有追问,就传播出去。等这位专家收回此话时,社会影响已经覆水难收。
  他说,目前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信息与其科学实质之间,有相当大的差距。往往正确的科学信息处于劣势,而以讹传讹的误导信息却占了上风,造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过度担心,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为此,他建议迅速搭建一个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让科学家和媒体、政府和科学家、媒体和消费者之间双向交流,以消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缺失。
  那么,媒体报道的度在哪?“既要实事求是履行监督职能,又要让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有信心。”田向阳如此阐释。(记者 林培)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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