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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三家试点药店卖奶粉“遇冷”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4-09-11 09:42:57 热度:544

  位于山东德州市德城区三八路的颐寿药店第87店内,婴幼儿乳粉专柜矗立在一进店的醒目位置,却鲜有人问津。在这家店内,乳粉入驻已20多天,仅销售了5盒3罐,同药品相比,这个销量太小了。和这家药店一样,德城区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3家药店,销售情况均不乐观。
  据德城区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省、市要求,在德城区范围内选取了连锁经营的颐寿药店总店、颐寿药店第55店、颐寿药店第87店为试点,相关证件办齐后,8月初,3家试点药店正式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业内人士对此曾充满期待,药店试点销售乳粉有着独特的优势,药店记录所售乳粉的品名、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商等基本信息,一旦售出的乳粉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做到乳粉可追溯。而且,全面承诺假一赔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行先行赔偿制度,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出现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由销售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并承诺按照假一赔十制度先行赔付。
  但是,销售情况并不乐观。当地媒体记者对德城区3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进行了走访,3家药店均把乳粉的销售专柜放在了一进门的显眼位置,可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销量不佳:第87店销售了5盒3罐,第55店销售了6盒6罐2袋,颐寿药店总店销售了2件(一件是12袋)。
  “顾客进店看到门口显著位置放置的乳粉,会说你这儿还卖乳粉?只知道药店卖药,这才知道药店也可以卖乳粉。”颐寿药店第87店、55店负责人杨玉春介绍,药店卖乳粉还需要消费者一个认知、了解过程。
  据介绍,3家药店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均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之内的企业生产的,药店要认真检验产品标签,发现标签信息有问题的应予以拒收或退货,不得购入进行销售,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据德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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