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9-04 22:19:38 热度:1064
本报讯 (记者李奠基)9月1日,山东省青岛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正式启用,各区(市)也将于今年年底前成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青岛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聘请了医学专家和律师作为兼职调解员。该中心实行免费调解,其经费除由政府提供外,再通过吸纳社会捐赠、公益赞助等途径筹措。为保障调解的公平公正,建立集体审议制度,每一例医患纠纷从责任认定到调处方案,须分别经过调解员、医学专家、律师共同讨论,避免由于个人认识上的偏差造成的不公正。该中心还向患方提供医学咨询服务,使患者充分理解诊疗过程及诊疗措施。
该市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患方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形成文书报市医调中心备案;患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的,可直接到市医调中心进行调解;索赔金额超过15万元的,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后,市医调中心方能受理。
(责任编辑:秋彤)
2025-04-20
2025-04-20
2025-04-20
2025-04-19
2025-04-19
2025-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