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8-03 21:29:25 热度:950
●本报记者 叶龙杰
县有“领导小组”、乡有“中心”、村有“工作站”……在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由政府主导构建的三级和谐医患关系体系,致力于将每一例医疗纠纷“掐灭”于“火苗”初起之时。近日,记者走访了该县部分乡村,了解这一体系的构成和作用。
何大忠不怕了
化解纠纷有帮手
今年3月,在平昌县岳家镇云峰村卫生室,一位患有慢性胃炎合并冠心病的老人,在卫生室接受输液治疗时突然死亡。村医何大忠马上面临患者家属的高额索偿。
“尽管这种事情在农村出现的次数不多,但一旦出现,就是了不得的事情。”平昌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张必大说。
事件发生后,岳家镇和谐医患关系中心、云峰村和谐医患关系工作站立即介入,并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该中心马上派出2名医疗专家赶往现场调查。
结果证实,何大忠在输液前的皮试操作不规范,对患者的心脏病发作负有一定责任。最终,在村委会主任、镇政府干部的综合协调下,何大忠和患者家属达成了一个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一场可能酿成激烈矛盾的医疗纠纷在2天内得以化解。
“这种处理速度,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平昌县卫生局局长何景明介绍,以前村医面临医患纠纷,往往私下解决,缺乏一个公正合理的协调机制,让村医在执业安全的道路上步履维艰,也让纠纷发生后的农村医患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
2012年5月,平昌县由政府主导开始构建三级和谐医患关系体系,在县卫生局成立和谐医患关系领导小组,在乡镇成立和谐医患关系中心,在村卫生室成立和谐医患关系工作站,落实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每个层级都有专人负责,畅通了患者的投诉渠道,确保医疗纠纷一旦出现就能得到及时介入和处理。
平昌县还将医患沟通的触角延伸至社会各阶层,公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从业人员等义务监督员657名,采取法、理、情相济的方式,促使当事人放弃不合理诉求,有效推进医患积案化解工作。
平昌县咋做的
建立纠纷“防火墙”
2012年,平昌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发生42起医疗纠纷,2013年这一数字下降到28起,同比下降了33%。全县没有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递增的大环境下,平昌县是如何做到有效控制医疗纠纷发生率的?在平昌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张必大向记者解释,一方面,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能让当事双方感到满意,最大可能减少了医闹行为;另一方面,这一体系也督促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医疗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医疗纠纷发生后,只要能及时介入,让当事双方心平气和地坐到谈判桌前,依法依理沟通,事件一般都能较为圆满地解决。”平昌县白衣镇卫生院院长张勇回忆,今年2月,该院就出现一起医疗纠纷,一位产妇因早产导致新生儿未能保住,向卫生院提出索赔要求。
依托白衣镇和谐医患关系中心,白衣镇司法所、义务监督员等迅速介入,聘请医学人员和律师组建调解团队,最终提供了让患方信服的证据,化解了纠纷。
张勇介绍,以前卫生院每年都会发生5起~10起医疗纠纷,处理纠纷曾经是让卫生院非常头疼的事情。现在,卫生院每个月都会牵头组织一次医患沟通座谈会,邀请患者代表、镇派出所、司法所等参与,收集患者的意见、建议,全面预防排查医疗纠纷,防患于未然。
“三级和谐医患关系体系实现了医患之间零距离沟通,但根本点还在于强化医疗质量。”何景明表示,平昌县制定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医疗机构首诊首问责任制》等,就是要引导医生真正负起责任,同时也规定对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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