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4-05-15 13:21:55 热度:596
□ 杨果平
图为某顾客正在选购散装鱼丸。本报记者 王乐 摄
20年前,散装方便面被“禁裸”,现在的方便面都“穿上了华丽的衣服”;10年前,速冻水饺、汤圆被“禁裸”,现在它们也“衣着光鲜”;9年前,速冻调制食品也被“禁裸”,现在速冻鱼丸却“裸卖”依旧。面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如何让9年前颁布的速冻调制食品“禁裸令”真正落实?社会各方颇为关注。
裸卖“三宗罪”
据专家介绍,鱼虾、蟹等丸类和畜禽肉制成的丸类产品均属于速冻调制食品。速冻调制食品裸卖,是国内许多超市多年来普遍存在的现象。“二次污染严重、刻意隐藏配料表、新旧产品混售难辨保质期”被业内专家总结为速冻调制食品裸卖的“三宗罪”。
近日,笔者走访各大超市时发现,除了少数超市对散卖的速冻调制食品标明了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外,大多数超市对散卖的速冻食品没有标注任何信息。更让人担心的是,一些超市销售的散装火锅丸、鱼丸等速冻调制食品直接暴露在敞开的冷柜中,任人挑选。
既然速冻调制食品裸卖会带来如此多的安全隐患,为何有些超市仍对速冻调制食品裸卖青睐有加呢?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希透露,速冻调制食品裸卖可以让超市和经销商从中赚取不小的差价。另外,相比预包装产品,散装的售卖方式能给人一种方便、实惠的感觉。对此,有专家指出,这是一种典型的消费误区。预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多加了用于阻隔污染的外包装袋,因此更加安全、卫生;在价格方面,其实购买同等重量的预包装产品与散装产品的售价并没有太大差别。
近年来,随着速冻调制食品业的快速发展,业内人士纷纷意识到散装产品不仅危害生产企业的利益,而且正成为整个行业的隐形杀手。在方便食品业,散装产品被禁售,是行业走向规范的一个标志。相比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调制食品在行业的规范程度上远远落后。据悉,早在2004年,我国商务部就颁布了速冻调制食品行业标准——《速冻调制食品(SB/T10379-2004)》。该标准明确规定:“没有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得销售,严禁拆包零售。”此外,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11年11月起开始实施的《肉丸(SB/T10610-2011)》同样明确规定:“销售环节应配有冷藏柜或冷冻柜,不应裸露销售。”业内人士指出,从法规角度来看,我国对速冻调制食品的销售形式是有明确规定的,并非无法可循,只不过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相比之下,同样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SB/T10412-2007)》却让原本裸售成风的速冻饺子和包子都穿上了“外衣”。因此,2007年被视为速冻面米食品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标准的广泛执行,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促进了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对速冻面米行业的洗牌起到了重要作用。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应将以肉、鱼为主要原料的速冻鱼丸、肉丸也纳入《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的约束范围。
推行“糖果装”
“糖果装”是指一袋重量为100克左右,外包装上完整地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等相关信息的类似糖果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少大中型速冻调制食品生产企业都认为,“糖果装”是速冻调制食品的未来发展之路。对这些大中型企业而言,不仅仅是销售产品,更重要的是打造品牌,“糖果装”则更易于品牌推广。
近年来,许多超市正致力于打破卖场固有经营方式,培养消费者购买袋装速冻调制食品的消费习惯。2013年,华东、华南等地的不少超市,如南京的苏果、武汉的中佰、浙江的世纪联华都做到了散装禁售。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西安、天津、深圳等地的大中型超市也已看不见裸卖速冻调制食品的身影。
不少速冻调制食品生产企业也在努力。例如,三全公司全力推动“糖果装”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超市卖场禁销散装火锅料;安井公司也在各大超市速冻调制食品销售点打出了“我穿衣,我安全”的宣传语。业内人士表示,一旦散装速冻调制食品市场得到整顿,整个行业的发展都将趋于利好。但仅靠生产企业努力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商超、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的共同支持。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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