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5-13 09:13:51 热度:747
在日前召开的青海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51家药品生产企业、94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9家省级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诚信承诺书,公开承诺“我的企业我负责,我的产品请放心”。
承诺书中包括制药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药品;严格执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认真履行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和责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台账,建立健全药品召回制度等。药品经营企业和省级医疗机构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药品销售票据管理,杜绝“挂靠经营”和“走票”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停止销售,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等。(王 政)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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