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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位专家呼吁禁止烟企广告

来源:生命时报 时间:2014-03-22 10:30:38 热度:770

本报记者 李 洋

  3月14日,在中国控烟协会举办的“修订《广告法》禁止烟草广告条款专家”研讨会上,68名公共卫生、法学专家联名呼吁,新修订的《广告法》应明确增加“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与广告相关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条款,并加大对违法烟草广告行为的处罚。
  作为68名联名专家之一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告诉《生命时报》记者,禁烟的努力与烟草业之间的“博弈”一直没停过。现行《广告法》规定,报纸、电视等5类媒体和影剧院等4类公共场所不得发布烟草广告。但为了应对此项规定,烟草公司不断寻求新的宣传战术,把广告转向法律仍允许的其他媒体或采用新的手段,比如,在影视作品中植入烟草制品和品牌广告,开展抽奖、促销等活动,使用新媒体手段宣传营销,赞助体育或文化活动来进行品牌延伸宣传,甚至以履行社会责任为由开展慈善活动、创办希望小学等。
  吴宜群说,2013年中国控烟协会在3个月里,就通过互联网监测到100多起烟草赞助行为。这些“美丽的谎言”潜移默化地培养了更多烟民,尤其会引诱更多青少年开始吸烟。有研究显示,有大约1/3的年轻人是在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宣传的影响下开始吸烟的。
  “只有严格按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3条的明确规定,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宣传,才能堵住目前《广告法》中存在的漏洞,防止烟草企业‘钻空子’做其他形式的变相广告。”吴宜群说,应明令禁止领导干部站台营销,领导干部不应出席任何与烟草营销有关的会议和活动;需进一步加大违法烟草广告的处罚力度;媒体也要加强社会责任感,共同创造彻底“无烟”的健康广告环境。▲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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