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4-03-05 00:35:49 热度:708
本报陕西讯 记者田野报道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保健食品纳入食品范畴,从适用范围、申请审批、许可证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陕西省局负责全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规定实施许可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办法》明确了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须具备的12个条件,以及申请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提供的材料和申请流程,对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书的变更、换发、补发和注销作了详细说明。保健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式样由省局统一制定,许可证有效期均为3年。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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