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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何伟:给民营医院平等待遇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4-02-26 07:40:05 热度:725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何氏医学院何氏眼科医院院长 何 伟

  建议尽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介入医疗的管理细则,逐步完善社会力量办医的配套支持政策,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平等政策
  多年来我一直关注民营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助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前,我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
  国家医疗改革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是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然而据权威部门统计,2013年,在全国各级民营医疗机构总数量已占到全国医疗机构总数量的43.24%,而诊疗人次数却仅占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的2.7%,入院人数占全国医疗机构入院人数的2.5%,在每年超过万亿元人民币的中国医疗市场份额中,民营医院仅占不到3%。
  我国民营医院目前普遍存在着发展结构不合理、发展空间受限制、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备、专业人才普遍缺乏、发展面临信任危机等诸多发展问题。尤其是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产权制度不明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未能同等享受国家给予公立医院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等问题,应该作为国家下一阶段医改的重点问题予以关注。
  建议尽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介入医疗的管理细则,逐步完善社会力量办医的配套支持政策,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医院与公立医院的平等政策。同时应科学规划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保证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发展空间。
  应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医疗市场,促进民办非营利性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应积极引导动员社会资金兴办民营医院特别是非营利性医院,重点保障人民群众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应明晰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产权关系。推进实施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和民办营利性医院的分类管理制度。建议取消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类制度,赋予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法人属性。
  目前,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建设用地、税收等方面与公办医院不对等,应该对符合地区规划的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给予建设用地政策支持,切实减轻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纳税负担,逐步建立财政对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的长效补助机制。
  (本报记者 何 勇整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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