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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藻检测结果“变脸” 国家药监局:程序不同

来源:南方日报 时间:2012-04-11 08:20:37 热度:1016

    近日,多家知名品牌的螺旋藻保健食品被爆出重金属含量超标,引发各界强烈关注。而在这场风波中,有媒体报道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公布的两份螺旋藻保健食品报告出现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并怀疑第二份报告为企业公关后主管部门放宽标准所致。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其官网发文,对此前外界的质疑作出了公开回应。对于媒体所提出的两个报告结果不一致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方面解释称,监测和监督检查是监管的两项重要工作,两者程序和作用不同,行政处理只能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即第二份报告为准。
    一个月内两份官方检测结果“打架”
    据媒体报道,2月29日和3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通知,通报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和内容物欺诈的8家鱼油生产企业名单。该名单中包括绿A、汤臣倍健、恩贝特光等多家知名企业。
    3月30日凌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最新的抽检结果,却与原来的报告结果大相径庭,原“黑名单”上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仅剩1家产品不合格,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个为假冒产品,而其余产品检查结果并未公布。
    一个月内,同一个监管部门,却发出迥然不同的检测结论,引起舆论的不解和猜测。在此前的检测数据通报中,只是公布结果,并没有公布检验标准、检测数据等具体内容,令公众质疑两次检测的批号是否相同、检测标准是否统一。
    有媒体报道甚至认为,此次某些企业从“不合格”摇身变“合格”的背后,是企业“公关”的结果。《经济参考报》在报道中称,“这一事件也受到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并称3月底以来已经有北京检察机关就相关问题涉及的渎职、行贿、寻租等问题向该报记者了解情况,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在报道中,该报引述“部分受访专家”的说法,认为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与“长期缺乏透明监管和有效监督的乱局”不无关系。对于外界的质疑,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关于螺旋藻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回应》,对监测和监督结果不一致、螺旋藻类保健食品执行标准、铅含量及审批情况做出了解释。
    螺旋藻铅指标限量2.0mg/kg合规
    两次检测结果不一致,其核心问题也浮出水面:究竟螺旋藻类保健食品的铅限量标准是0.5mg/kg还是2.0mg/kg?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方面称,2月29日通知所列不合格的13个产品是“监测发现的可疑产品”,其中9个产品来源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测结果,判断标准为铅指标限量2.0mg/kg,其他5个产品来源于媒体报道(含1个重复产品)。这一表述,回应了此前外界所指责的“两次检测标准不一致”问题。
    根据1997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一般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一般胶囊产品为1.5mg/kg,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解释称,由于该标准未明确以藻类为原料片剂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且片剂产品的食用量与固体饮料相近,故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铅指标限量,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铅指标限量2.0mg/kg的标准执行。
    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此类问题组织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专家一致认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其他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包括片剂),铅指标限量为2.0mg/kg是科学合理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强调,由于不同食品的每日食用量及其中铅的含量不同,螺旋藻保健食品与一般保健食品的铅限量不同。1997年颁布的《食用螺旋藻粉》(GB/T19619-1997)也规定,螺旋藻粉铅限量为2.0mg/kg。目前,欧盟食品补充剂的铅限量为3.0mg/kg。“因此,这一限量标准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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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面回应审批权力“过度集中”
    此前媒体报道中指出,目前我国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全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说了算”。此前第二次抽检的8家机构均为国家食药监局业务指导下的各省市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难免让人产生疑问”。
    对于这些检测机构的独立,媒体质疑称,“国家食药监局……以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的选择性投放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控制力;通过聘任检测机构的检测员为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 、 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 等手段与检测机构的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建立联系。”
    该媒体的报道认为,保健食品检测流程还只是管中窥豹,事实上,保健食品从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审评审批到市场监测、检验机构、行政处罚等所有环节,权力都集中在一个部门即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的手中。
    在昨日的回应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未就“权力过度集中”的指控作出正面回应,只是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的审批体系和审评模式。
    国家食药监局方面强调,在审批流程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而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目前是以审评专家审评为主,每次参与审评的审评专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随机的方式从审评专家库中抽取,该局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办法,“始终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
    在回应文章末尾,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保健食品监管中的违法违规活动和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并公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的地址和网址,承诺对存在的问题“决不护短,决不姑息,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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