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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将开展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1-09 13:37:10 热度:813

  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近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培育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重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应是地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域,以地市级(含副省级城市)为主,重点围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8个方面开展试点。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制定公办机构入院评估标准等管理办法,增加护理型机构和床位比重;制定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引导扶持政策,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金融支持,强化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完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通知指出,试点地区要严格配建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完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重点支持应届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就业;重点做好养老服务业准入和退出登记,加强价格监管,强化行业自律。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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