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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铅超标追踪 生产不达标食品要十倍赔偿

来源:投资快报 时间:2012-04-07 23:57:22 热度:851

    本报征集受害消费者抱团索赔
  记者 费国海
  本报讯 汤臣倍健(微博)(53.020,1.43,2.77%)螺旋藻产品铅超标事件浮出水面后,购买过该产品的消费者也陷入被迫充当冤大头的无奈——花几百块一罐买来的螺旋藻片,不仅不能保健,还可能给身体带来危害。汤臣倍健的“含铅门”,难道就是消费者的“含冤门”?《投资快报》提醒消费者,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投资快报》在此吹响维权号角,征集“含铅门”的受损消费者抱团索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
  超标螺旋藻触礁《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规定,该法所指的“食品”为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汤臣倍健螺旋藻片作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属于该法的规定范畴。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汤臣倍健螺旋藻产品铅含量严重超标,属于以上规定的“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汤臣倍健的“含铅门”,不仅仅是一场舆论谴责口水战,而是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社会事件。
  汤臣倍健或面临海量索赔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消费者除了要求汤臣倍健赔偿其人身、财产等损失之外,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投资快报》记者估算,按照目前汤臣倍健螺旋藻片(300片)罐装198元的单价,即使不计该产品带来的其他损失,单单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就能获得近2000元/罐的赔偿。
  由此,汤臣倍健将要面临的索赔,无疑是海量、巨额的天文数字。
  律师:抱团索赔更易成功
  对此,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姜平告诉《投资快报》记者,我国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是“不告不理”。购买该品牌螺旋藻片的消费者遍布全国,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小规模、分散性强的诉讼,力量和影响都十分弱小,大量重复起诉还会浪费司法资源。
  因此,这样的案件,建议仿照证券民事维权中“抱团起诉”的理念进行。大规模的抱团索赔不仅能给不法商家造成威慑,增加胜诉砝码,也能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当年“三鹿”事件的爆发催生《食品安全法》出台,该法本着最大化保护消费者安全和利益的原则,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家进行严格责任制度。广大消费者购买到不合格产品,除了自认倒霉之外,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投资快报》特发起汤臣倍健螺旋藻产品抱团索赔活动,征集购买过该品牌螺旋藻产品的消费者,抱团起诉维权。只要您购买过汤臣倍健螺旋藻相关产品,保留有购物发票或者产品包装,都能加入索赔的队伍。
  众人拾柴火焰高,维护权益、减少损失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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