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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黑名单重在严惩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1-02 09:22:22 热度:1375

堂吉伟德(职员)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正式建立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黑名单制度,有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企业和医护人员将受到严惩。(2013年12月27日《中国广播网》)
  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信用建设措施,其有效性已在多个领域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也正是因为如此,在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黑名单制度已作为常态性的手段被使用,比如航空乘客黑名单、建筑招投标黑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等,随着其使用范围的扩大,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常态性的制度,正逐步规范化和成熟化。
  近年来,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几乎成为制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需手段。一个根本原因在于,缺乏黑名单制度的淘汰和规范作用,使得“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愈演愈烈,迟迟得不到根治,整个行业处于恶性竞争之中,未能走以质取胜的路子。
  药企占据市场份额,靠的不是技术创新而是商业贿赂,并因此形成了恶性循环。一方面药企创新动力不足,另一方面扰乱了行业秩序,更重要的是加大了患者的负担,成为决定医改成败的一个毒瘤。正是以黑名单为代表的制度缺失,才使得监管没有发挥作用。道理很简单,假若行业“劣币”无以被制度性地得到清除,其实就是一种纵容。
  虽然建立黑名单和使用好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没有建立也就没有使用。能够走出关键的第一步,未来的前景才会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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