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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将加强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2-11 23:34:34 热度:923

  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  实习记者王潇雨  金仲夏)12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时说,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
  姚宏文表示,从7月至今,陆续有24个省份公开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9个省(市)45个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公开以后,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要求各省(区、市),特别是9省(市)对照审计结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
  姚宏文说,社会抚养费制度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手段,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给予的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基层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公开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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