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12-10 19:54:32 热度:1060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经贸委联合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福建省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八项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八项措施明确,福建省将加快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生物医药产业体系,推动莆田亚太健康产业城、海峡数字医疗器械总部MALL等医药大型项目建设,培育2~3个全省性或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集团),构建面向全球、辐射亚太、沟通海峡两岸的大型药品物流园区和大型药品物流配送中心。
根据“八项措施”,福建省扶持资金向生物医药研发能力倾斜。对省内生物医药企业购买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在福建转移转化的重大项目,按技术成果购买、中间试验、工业性生产试验、重大产品或装备产业化阶段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达2000万元。(闽文)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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