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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收费为何有点乱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2-05 09:27:32 热度:560

□本报记者 闫 龑□

  沈阳急救车违规收费事件曝光以来,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抢救生命于危难的急救服务该如何收费?随着设备更新、技术升级,院前急救的收费标准和成本投入是否成比例?要避免违规事件再次发生,管理部门和急救服务提供者还有哪些功课要做?12月4日,记者采访了相关急救专家。
  老百姓对急救收费有两个误解
  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刘红梅表示,对于急救收费问题,老百姓误解由来已久。一种是误认为急救不收费,一些患者会有这样的反应:“‘120’难道不应该跟‘110’一样不收费吗?”另一种是对收费没有异议,但是针对车上诊疗费用能够纳入医保报销,而车费不能报销难以接受。甚至有患者提出将急救车的车费折算到治疗费里报销的想法。
  在刘红梅看来,院前急救目前还属于稀缺资源,收费也是政府引导合理使用的调控手段。但收费标准并非由急救机构自行确定,而是根据各地发改委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据了解,各地急救收费标准不尽相同。大部分城市“120”急救车在市内出车5公里(含5公里)内每次收取出车费30元,超过5公里每公里加收1.5元(含往返里程),医护人员出诊费以及用药、应急处理费用等另行收取。北京院前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依据上世纪90年代的《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也就是行内俗称的“大红本”,其中关于急救,只有出诊费、急救车出车费、特殊大型活动保障费用和长途转运费,急救车上医疗行为的收费没有依据,只能将针对医院的诊疗收费标准平移到急救车上。“院前急救的成本更高,参照医院收费标准并不合理。”一位急救医生对记者说。
  虽然我国不断加大对医疗事业的投入力度,也将急救机构作为公益一类机构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但仍有部分急救中心(站)未实施财政全额拨款,主要靠业务收入维持运行。这也导致了全国的急救模式多元化和收费模式的混乱。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政府未能全额拨款,一方面是因为财政吃紧,无能力全面投入,另一方面则是对急救不够重视。“无论哪种原因,使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职责落空,都不应该。”由于财政补偿不足,多数急救中心要挣钱养活自己,一部分急救中心不得不设在某家医院,靠院内补院前的方式维持运营。根据2011年全国院前急救资源现状调查,仅有9.73%的急救中心独立于医疗机构。
  急救价格和成本倒挂催生新隐患
  据介绍,在北京,城六区全年平均急救车单车收费仅有150元左右,这笔费用既包含急救医生、急救护士、司机、担架工的人力成本,也包含检查、治疗等随诊费用。北京急救中心对急救成本核算显示,全年单车平均成本支出在千元之上,包括购置车辆费用、按年折旧费用、每车车载价值百万元的抢救设备成本、车辆税费、燃油费、急救人力成本、消耗的药品物资等。急救收费只占急救成本的15%。(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
  刘红梅说,北京急救中心作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财政每年投入约1.5亿元用于急救事业发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但是,在其他一些财政保障不到位的城市,急救价格和成本的倒挂,就催生出新的隐患。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的地方急救人员“奖金要靠自己挣”,这就很可能导致过度医疗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随着急救医学的发展,急救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急救开展的新业务也越来越多。比如,肌肉注射一次,医院收费5角,“120”急救车也只能收费5角,但急救是由多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团队到患者家中提供服务,也就是说,这样打一针,投入的成本比在医院打同样一针大很多。有专家表示,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急救事业发展。
  院前急救收费模式应更合理
  刘红梅说,南方一些省(市)已经开始试点由政府制定的独立院前急救收费标准。
  以浙江省为例,一些城市急救中心有明确的院前急救收费标准。例如,一般急救病人院前急救费100元/人次,指入院前的“120”急救或现场急救;脏器功能衰竭、外伤、烧伤、中毒、窒息、休克等患者院前急救费150元/人次,既包括入院前急救,也包含诊察、治疗、监护、护理、氧气、材料费;心肺复苏抢救费100元/人次;大出血抢救费(含抢救材料、仪器,特殊止血材料除外)50元/人次等。杭州市的院前急救收费新办法还规定,急救费用由接诊医院收取,避免由“120”工作人员收取院前急救费,患者再持发票、社会保障卡和病历本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繁琐和不便。
  2011年,北京曾试图对急救收费体系进行调整,拟对每种需要进行救护治疗的患者按病种或者突发情况进行分类,而不是按心电图检查、心电监护等项目累计收取费用。不过,这项改革并未实施。据悉,目前北京市发改委正在监控和调研急救收费数据,为下一步合理调控收费标准做准备。
  沈阳急救违规收费事件被曝光之后,有人说,急救收费价格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在急救车上,病家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更容易“挨宰”。也有人力挺急救部门,认为现行急救收费未能体现医护价值。
  刘红梅说,从政府的管理规范和急救专业自身发展来看,一方面要提升专业急救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应根据新业务开展合理定价,减少医患之间因为价格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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