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3-11-27 11:53:40 热度:824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潘跃)记者今天从民政部印发的《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了解到,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补助资金,2014年项目预算总资金为2亿元左右。
据了解,在预算总资金为2亿元左右的项目资金中,发展示范项目约5000万元,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约6500万元,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约6500万元,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约1500万元。
2014年,项目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以下领域的社会服务活动:
社会救助服务。资助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五保户和失去劳动能力者,为贫困人群、灾区群众提供生活救助、照料、物质和技术支持,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等地资助城乡贫困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教育文化条件,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和生态环境。将社会工作引入社会救助服务领域,为低保家庭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病患护理、社会融入、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社会福利服务。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资助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活动,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救护、精神慰藉在内的服务和物质保障,资助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融入社会生活。
社区服务。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社区和谐、社区卫生、社区帮教、法律援助、优抚对象保障、特殊群体照料、农民工子女服务等项目。
专业社工服务。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对象和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专业服务项目。
据了解,项目不资助基建、研究、宣传类活动。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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