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1-19 08:14:20 热度:639
本报讯 (记者李开银 通讯员赵 伟 康 燕)为进一步加强食用油、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假冒伪劣酱油和食醋的违法犯罪行为,11月1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的通告》,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散装食醋。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强调,禁止非法生产加工和出售无包装、无标识的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所有从事食用油、酱油和食醋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省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和散装食醋。对违反《通告》要求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消费者可拨打电话“12331”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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