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新食品原料申报需出具风险性评估意见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1-13 07:57:31 热度:959

  本报讯  (记者张  昊)11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网站上发布《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根据《规定》,今后新食品原料申报单位需提供由风险评估机构出具的风险性评估意见。
  《规定》明确,国内外均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不包括微生物类),原则上需要进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致畸试验、生殖毒性试验、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代谢试验7道毒性安全试验。
  《规定》要求,申请新食品原料行政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中心申报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其中应包括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安全性评估报告、生产工艺等内容。《规程》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中心承担对受理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以及技术评审结论的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卫生监督中心受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后,应当于60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最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技术评审结论作出是否批准的许可决定。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知情人士介绍,为了更好地保证新食品原料的食用安全性,《规定》新增了申报单位提供由风险评估机构出具的风险性评估意见的要求。而《规程》则规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的程序,专家评审委员将重点对食品特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根据评审需要还可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确保新食品原料的安全。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中国老年保健协会银发经济办公室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