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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大耳鼻喉医院广告“诱人” 自称创造医学奇迹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时间:2013-10-26 00:06:47 热度:854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赵敬菡)日前,人民网报道了患者杨先生在北京首大耳鼻喉医院的就诊经历。
    今年57岁的北京市民杨先生,因为耳鸣到北京首大耳鼻喉医院就诊,被医生告知要治耳鸣,得先治鼻息肉,“很严重,不治会致癌”,需要住院做手术,大概费用六、七万元。谁知,在北京同仁医院,医生只用了3分钟就把杨先生的耳鸣治好了。
    把杨先生引入这家医院的,就是首大耳鼻喉医院诱人的广告。据杨先生回忆,他曾多次在中央电视台一档法制节目前后看到过该院广告。其助理小张也经常在广播中听到该院广告。
    记者点开该院网页,发现页面上大量篇幅展示了该院的名医: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的相关专家,以显示该院专家资源雄厚。此外,还有媒体报道、先进设备、医院环境的展示。
    更引人关注的,是大量媒体报道的展示。例如,《CCTV新闻频道专访北京首大耳鼻喉医院》、《权威媒体竞相报道 共同见证首大的专业》、《BTV专访宋全发》等。
    在医院页面上,还有这样几段描述:“北京首大耳鼻喉医院拥有数名国内著名专家,先进的医疗技术,设备齐全,针对耳鼻喉各种疾病的治疗,治愈率极高,赢得了广大患者的好评和一致认可。”“拥有高精端的医疗设备,以精湛的技术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广大患者的认可和一致好评。”“拥有国际耳鼻喉医学领域权威的专项治疗技术和方法。采用先进的显微镜精细检查病变部位,突破了传统耳鼻喉治疗疗程长、不彻底、易复发等技术瓶颈,实现了诊疗彻底、高效的医学奇迹。”
    根据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都被称为医疗广告。该《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包含:“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同时,“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而且,《办法》还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首大耳鼻喉医院的宣传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为何敢于声称“治愈率极高”、实现了“医学奇迹”?记者18日致函该院要求采访,截止目前为止,尚未收到该院任何回复信息。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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