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0-14 22:20:59 热度:921
本报讯 记者林世才 冯明珠近日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为进一步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中医药人员不足问题,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福建省卫生厅制订了管理工作方案,将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申请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人员,需符合2003年8月5日之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上、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有村卫生室同意聘任其执业的意向及得到当地农村居民认可等条件。申请初审工作将于今年11月开始,预计明年7月,首批考核合格人员即可执业上岗。
方案还明确了对此类乡村医生的执业要求。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只允许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只能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开具中药处方。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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