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2013-10-09 15:01:24 热度:953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卫生厅出台有关方案,福建省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将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只允许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开具中药处方。
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临床考核、农民评议、社会公示、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岗前培训等,对专业上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中医药人员进行考核。申请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人员,应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村卫生室同意聘任其执业,得到当地农村居民认可。符合条件的,可于11月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储白珊)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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