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13-09-28 00:20:00 热度:663
明知违法,仍销售含有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的男性保健食品,结果触犯了刑律。9月23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江香梅、许光金、陈燕、李旭明、徐凤丽、季辉、章丽珠等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0年开始,江香梅等7人分别在丽水城区经营性保健用品店。除经营各种性保健用品外,还销售各种添加有西地那非成分的男性保健食品、药品等。
今年9月5日,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性保健用品店进行联合检查,当场查扣江香梅、许光金等7人销售的无批文批号的男性保健品共计20余种,包括“bangai(USA)”、“黑蚂蚁生精片”、“Vigour”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被查扣的性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如使用不当,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莲都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按照“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该院依法对江香梅等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连剑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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