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9-27 16:31:46 热度:633
本报讯 (记者胡德荣)继今年8月上海市实施首例规范化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后,9月24日,在沪打工的河南外来务工人员王先生,在遭遇车祸脑死亡后,其家属捐出了他的肝脏和肾脏,使2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得以接受移植手术。巧合的是,其中一位器官接受者正是一个月前首例器官捐献者的儿子。
9月23日凌晨,因车祸在外院经过多次抢救的王先生被转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经过全力抢救,病人仅能通过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经该院神经内、外科专家会诊,确定为脑死亡。当患者家属得知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时,提出愿意捐献患者器官。经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确认其达到了器官捐献死亡诊断标准。
上海仁济医院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核准患者家属的意愿后,同意了他们的捐献请求。在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专职协调员和律师的见证下,患者亲属签署《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王先生捐出的1个肝脏和1个肾脏,挽救了2位正在等待器官移植救治的患者。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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