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9-05 21:32:45 热度:1033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针对个别不法商贩违规销售注射整容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情况,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注射填充用透明质酸钠产品,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医学整容中所使用的透明质酸钠产品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相关资质。
透明质酸钠(又称玻璃酸钠或玻尿酸)在医学整容中作为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用于注射到皮肤或皮下组织内使皮肤凹陷、缺损得以填充,达到纠正缺陷,改善皮肤外观的作用。
国家总局提示,医学美容机构在购入该类产品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消费者应到具备医学美容资质的美容场所进行注射美容,并确认所使用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消费者如遇违规现象,可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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