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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间中医走上合法之路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8-22 08:59:47 热度:717

廖海金(公务员)

  河北省卫生厅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在中医药领域有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这意味着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将有机会转正成为一名乡村医生了。(8月19日《中国医药报》)
  前不久,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最后通牒”,敦促各省务必于2013年年底前启动本辖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尽快为民间中医获得合法身份创造条件。
  民间中医来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充分展现其博大精深、历久弥新的特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在农村边远地区依然生存着至少15万名民间中医,他们长期处在有用有益却“非法”的状态。
  《执业医师法》规定: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首先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专科或中专学历。而民间中医虽然具有某一领域的专长,但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不具备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近年来虽然卫生部门表态支持“师带徒”中医药传承方法,但规定为师者至少必须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以及“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临床工作15年以上”两项条件。没有学历的民间中医哪怕就是带了徒弟,徒弟也不能考执业资格,这几乎断了民间中医传承的后路。
  应当承认,许多民间中医积累了丰富的治疗手段、方药和文献,在基层群众中打下了广泛的中医基础。民间中医不但简、便、验、廉地解决了大量民生健康问题,而且在中医的整个发展历程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然而,近几十年来,民间中医流失现象非常严重,着实令人惋惜,中医在基层民众中的重要基础已经动摇,扶持民间中医已是刻不容缓。保护和改善民间中医的生存环境,从源头上解决民间中医的合法从业、生存和传承问题,比挖掘整理民间医药资源更加紧迫。
  令人欣慰的是,政府已经开始重视民间中医的传承和发展。《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对民族、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逐步开展系统的继承、整理和挖掘研究。”《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并要求“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期待加快《中医药法》的立法步伐,通过立法还民间中医一片天,让他们名正言顺地行医问诊、救治众生。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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