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8-22 08:52:17 热度:883
本报讯 (记者李湛祺 通讯员贺 冰)近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院实行医疗错误报告者奖励制度,对主动申报医疗安全隐患或不良事件者,将视情况分别给予增加绩效考核记分、科室表扬、院内表扬及奖励。
该院要求,科室年内上报不良事件不得少于床位的20%,达到20%~25%的奖励500元,达到25%以上的奖励1000元;达不到15%~20%扣罚奖金1000元,低于15%的扣罚奖金2000元。
该院在收到不良事件报告后,将主动与报告人联系,了解情况,作出初步分析,并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提出改进意见反馈给科室,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全院警示并对报告者进行奖励。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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