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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种药 说明书为何不一样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8-11 22:58:25 热度:830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人民医院 常怡勇

  案例回放
  这天药店刚开门营业,就进来一位怒气冲冲的年轻小姐。小姐姓李,前不久她感冒在这里买了两盒抗病毒的口服液,服完后没有完合康复,昨天她去附近医院又买了两盒。拿到药后她发现,这两盒与先前在药店买的两盒不但外包装颜色不同,而且说明书内容也不同。李小姐大呼上当:过去只知道药店药价便宜,原来药店卖的是假药!李小姐的大呼小叫惊动了处方药专柜的执业药师老王,他赶紧过来一探究竟。
  听了事情经过看了两种药品的包装盒,王药师笑了。他请李小姐先消消气,告诉她这两种都不是假药,她这是遭遇了一回“双跨药”。
  有些药有两种“身份”
  老王拿着这两个来路的不同的药品包装让李小姐看。两种药品虽然药名相同,但一种是标有“OTC”标志的非处方药,另一种则是处方药,因此说明书不同。
  怎么一种药品即是非处药又是处方药?原来,一种药品在申报处方药品时列有多个适应证,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服用。但其中有的适合患者自我判断和自我治疗,在限适应证、限剂量、限规格、限疗程的规定下,将此部分作为“OTC”(非处分药),而患者难以判断的部分仍作处方药。
  众所周知,我国的非处方药多是从处方药转换而来的,有些处方药有众多适应证,其中有些适应证是适宜于患者自我判断的小伤小痛,可自我药疗,因此,国家在限适应证、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将其作为OTC应用。而针对其中患者难以自我判断的适应证,则将其作为处方药限制使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双跨”、“双重身份”。
  例如治胃病的药物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作为处方药其适应证为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等,大众消费者对这些适应证难以理解,难以自我判断,不能自我药疗,必须由医生诊治,用作处方药。当西咪替丁等作为“OTC”时,其适应证必须修改为患者能自我判断的轻微病症,所以它们的适应证仅限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而且连续使用不得过7天。
  再以阿司匹林为例,它有解热、镇痛、抗风湿、抗血小板聚集等适应证,当用于非处方药时,其适应证是解热、镇痛,且用于解热只准在3天内服用,用于止痛只准在5天内服用。而它用于处方药时必须在医生的医嘱下,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心血管疾病等,并可长期服用。
  使用非处方药也要小心
  作为消费者在选择“双跨药”时要掌握一个原则:轻微的小毛病,可自我诊断的疾病,患者可使用“OTC”药品,而大病必须找医生,哪怕使用的同样是“OTC”药品,但此时该药也是被作为处方药使用。特别是妊娠期妇女、婴幼儿、老人、肝肾功能不全者等特殊人群用药,最好咨询医生或药师。
  有些药品既可以作为处药方使用,也可以作为非处方药使用,但它们的适应证不同,用法、疗程也不同,因此说明书的内容也不同。
  据悉,目前我国公布的4400多种非处方药品当中,具有“双跨”身份的品种就有1000来个,占非处方药目录的1/4还要多,其中尤以消化系统类用药和解热镇痛类用药居多。另外,我国不少中成药也属于此类药品,如人们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正骨水、复方感冒灵片、清开灵滴丸、急支糖浆、胃康灵胶囊等都是“双跨药”。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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