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3-07-29 09:24:38 热度:734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白剑峰)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截至5月底,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有808所三级甲等医院实现全院覆盖,占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总数的80.3%;有4984所二级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占全国二级医院总数的84.8%。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临床护理服务要求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安全、有序,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陪护率明显下降。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醒目位置公示并遵照落实。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大于或等于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一级护理患者数量较多的病房,护士配置应当适当增加。
根据标准要求,需建立完善的护理员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岗位职责。护理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协助护士完成非技术性照顾患者工作。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同时,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大于或等于95%。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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