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医院在线
当前位置:首页 > 医院在线
公立医院应设风险基金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3-07-27 21:59:23 热度:723

  本报上海7月26日电 (记者王有佳)医患纠纷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处置及时、社会参与,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冲击或者占据医疗机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上海日前就《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草案)》公开征询意见,《草案》还详细列举了8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草案》规定,上海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支出中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用于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时也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如果发生财产给付金额可能在10万元以上、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存在较大分歧等情况,《草案》明确应当启动专家咨询程序。由医学、法律、法医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医患纠纷咨询专家库,将为医调委提供咨询意见。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