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3-15 14:09:35 热度:1366
□ 王 新
由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条例中的部分条款规范了保健食品的店铺外销售模式,加速了在市场层面进行大量广告宣传等媒体促销退出主流销售方式。直销、专营店销售以及会议销售等方式逐渐在保健食品销售中占据主导地位。由于群众最为看重“口碑”,所以直销渠道往往被那些传播实力较强的企业所占据,而大卖场、连锁超市等终端业态由于其对产品利润分配要求的大幅提高,使得那些中小保健食品企业望而却步。这样一来,会议销售就成为中小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首选方式。
由于这些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往往是保健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地”,因此会议销售就成为保健食品监管的一道难题。之所以是难题,主要难在以下几点:
一是虚假宣传较为严重。这些企业在进行会议销售时,目标群体一般都是老年人。他们抓住老人治病心切的心理,对老年人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利用“广告效应”擅自夸大,虚假宣传,甚至违反法规宣称其产品的治疗功能。
二是代销企业索证工作不完善。由于中小企业资金和人员都有限,所以目前部分保健食品的会议销售会采取代销的方式,而代销者最为关注的是产品的差价,往往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对哪些是合法产品以及应该向厂家索取什么资质认识不足,这样就使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有机可乘,使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保健食品添加药物,非药品冒充药品。在保健食品会议销售中,往往会有“先服后买”的活动,即可以先服用产品,感觉有效果后再进行购买。为了追求短期效果,使消费者看到立竿见影的“疗效”从而主动购买其产品,不法厂家就会不按批准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而是在其中添加违禁药品。
针对会议销售的这些难题,笔者认为,必须抡起“三板斧”,狠狠整治保健食品会议销售。
首先,实行会议申报制度,切断虚假宣传渠道。企业有意在某地开展保健食品会议销售的活动时,必须先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以及会议内容(即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名称和宣传内容),经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再予以通过。会议召开时可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参加予以监督,防止虚假宣传现象发生。
其次,实行企业备案制度,遏制虚假产品生产。无论是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只要进行会议销售就必须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以及供货商的许可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备案,只有资质齐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才可“放行”。
第三,实行广泛宣传制度,抵制违法销售行为。会议销售保健食品之所以大行其道,就是因为其有着广阔的市场,要想从根源上杜绝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什么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究竟能起什么作用。只有认清这些问题,才能使他们辨别假冒伪劣产品,自觉抵制不合理宣传及销售,从而破解保健食品会议销售的监管难题。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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