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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长江医院“假体检”事件调查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3-05-16 21:51:30 热度:801

  新华网南宁5月16日专电题:样本不上机 数据“软件”造——南宁长江医院“假体检”事件调查
  新华社记者张莺 翁晔
  近日,南宁警方在处理一起诈骗公司案件时,顺带查出该公司与南宁长江医院的招工体检合作也存“猫腻”,应聘者自掏腰包来到公司指定的长江医院体检,医院竟只走过场,样本没上机检验,仅靠一套设置好的软件出具数据,用工单位抽取体检费“大头”作为“回扣”。日前警方已刑拘数名涉案人员。在市民惊呼“假体检”之恶劣的同时,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再次面临民意指责。
   体检数据公然造假 只要交钱就合格
  据南宁市兴宁区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他们接报一起案件,南宁市一公司涉嫌诈骗新招聘员工,查案中警方了解到这一公司还涉嫌“串通”南宁长江医院进行“假体检”吃回扣。
  按照规定,公司新入职员工需要自掏173元体检费,到指定的长江医院进行用工前例行体检。然而医院在检验体检者的肝功能、肾功能时,并未对体检者的血液样本进行生化分析检验,而是直接通过一套设置好的电脑软件系统,将数据控制在合格参考值范围内,最终出具的都是系统“编造”的“合格报告”。
  据警方初步调查,从2012年10月至今已有500多人的体检结果涉嫌被造假。在这一过程中,用工公司抽取每个体检者100元的费用作为“回扣”,医院虽拿的是“小头”,但由于没真正检验降低了成本,仍有利可图。
  据嫌疑人对警方供述,由于工作中发现大部分体检者的检验结果都是合格,遂有了这个“胆量”将没检验的样本也标注“合格”。
  采访中,不少市民称,虽然表面上医院的这种做法没有给体检者、社会带来直接的伤害,但潜在的危害以及对体检者的欺骗,让人不可接受。
  目前,兴宁区警方已将包括南宁长江医院副院长在内的数名涉案人员带走调查。医院仍在正常经营中。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出具虚假报告的话,相关人员及医院有可能受到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极端个案凸显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仍薄弱
  正在调查此事的南宁市兴宁区警方和南宁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此次“假体检”事件只是南宁长江医院与个别用工单位“串联谋利”的个案,尚没有证据证明医院长期以来的体检数据均为造假。
  南宁长江医院网站资料显示,医院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于一体。记者了解到,南宁长江医院属于民营,由南宁市卫生局审批管理,在南宁市同类民营医疗机构中属于成立较早、规模较大的一家医院。
  南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科长周卿介绍,南宁长江医院是一家一级综合民营医疗机构,现有90多张床位。南宁市有24家类似的民营医疗机构。
  得知南宁长江医院体检造假事件后,南宁市卫生局对长江医院展开全面执法检查,主要包括诊疗设备、医务人员是否有资质;医院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等。市卫生局表示调查完毕后会向社会公布。
  周卿称,卫生部门按照“主动监督、社会参与、媒体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对民营医疗机构通过四种形式进行监管:通过行政审批进行源头把关;通过年审校验对医疗设备设施等进行复查;日常监督;专项执法检查。
  然而,执法力量配比不足、监管力量有限仍不容回避。南宁市卫生局下设的卫生监督所目前有110名左右在编人员,南宁市下属六县六区的卫生监督所共有70多名工作人员,负责南宁市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各项检查监督工作。
  一些受访的一线监督人员称,有时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某种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规定,执法者又不能越权,则会出现“无法可依”“无力改变”的无奈与尴尬。
  民营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待加强 消费者更需“擦亮眼睛”谨慎选择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南宁长江医院此案是否个人所为等细节尚在调查中,部分“招工体检”数据造假事实成立。南宁市兴宁区警方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宁长江医院此次假体检虽暂时只是个案,但其“医德缺失”的情节较为恶劣,欺骗了体检者的知情权。这一点,应当受到谴责。
  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南宁市有包括门诊部、专科医院、医疗美容等各类医疗机构4000多家。面对日益增多的医疗机构及市场化趋势,民营医疗机构往往在追逐利润中丧失行业自律。
  卫生执法属于行政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数量、范围进行。采访中不少一线监管人员反映,如果医疗机构的营利远远大于其可能受到的处罚,或者说违法成本远远小于守法成本,那么处罚力量就会显得微不足道。
  一面是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医德缺失,一面是满大街充斥眼球的民营医疗机构广告,南宁长江医院事件再次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医院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选择。周卿等人建议,市民在前往不熟悉医疗机构就医前,应先查看医疗机构是否有执业许可证,是否有相应的诊疗科目等,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此外,整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除了靠监督部门严厉执法,媒体、广告商等也该在医疗广告面前多加核查,莫任由不负责任的医疗机构让消费者“伤身又伤心”。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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