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3-20 11:23:41 热度:895
本报讯 (记者陈 飞)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检查,对监测发现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坚决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的重复发布。
通知称,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健康资讯专版、节目以及电视购物短片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企业寻访、主持人和嘉宾互动等方式,发布虚假违法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等商品或服务广告,严重扰乱了广告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监督大众传播媒介严把广告发布关,对不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屡次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严厉惩治屡次代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主,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对认定为虚假广告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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