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命时报 时间:2013-03-19 11:44:06 热度:933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三种。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开运行,分部门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这种“双轨制”,在个人缴费标准、补偿范围、报销比等方面存在明显的政策差异,既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也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在机构职能上存在着重叠交叉和资源浪费的现象;更深层的结果是会造成重复参保的现象,如外出务工人员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因此,我建议,首先,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明确由一个政府部门主管医疗保障业务,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这两项的经办服务统一起来;其次,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医疗保障仍以县区级统筹为主,建议以市级为统筹单位,做大基金筹资总量,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大病保障水平。最后,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医疗保险用户统一入档,打破信息界限,更好地为异地患者提供方便。▲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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