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冯平委员称网络医药广告要“假一赔十”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时间:2013-03-12 17:00:14 热度:763

  看到朋友来的短信,26岁的河南小伙李英杰乐了:“冯平在全国政协会上提交监管网络医药广告的提案了!”
  今年两会前,李英杰根据自己上百起举报网络虚假医药广告的经验,撰写了关于网络虚假医药广告的研究论文和监管建议,通过邮件、微博等方式发给多位两会代表委员。3月9日,李英杰得到确切消息,他的建议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的重视,冯平已经撰写了政协提案,提交到全国政协会上。
  冯平说,日常生活中就接到不少上了虚假医药广告当的老人的投诉。“这些广告谋财又害命,着实可恨!李英杰的邮件让我更加觉得这是一个急迫的问题”。
  李英杰的一位朋友受到虚假乙肝广告的欺骗,使他认识到虚假医药广告的危害。通过网络,李英杰了解到,很多人、尤其是乙肝带者因为虚假广告上当受骗,于是萌生了举报投诉虚假乙肝医药广告的想法。
  2011年1月,李英杰和一些网友发起了一个举报虚假医药广告的志愿者联盟。仅仅一年时间,就举报投诉了上百起互联网虚假乙肝医药广告,广告发布者被处罚金额超过10万元。李英杰和同伴们并且针对医药广告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随机选取的97家医院的131个网站,均存在违法虚假宣传的内容。
  经过一年的时间,李英杰和他的伙伴们积累了丰富的投诉举报经验,同时也对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律监管制度存在问题有了深入的认识。李英杰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虚假乙肝医药广告造成的危害,还是要从法律和制度上入手。
  今年两会前夕,李英杰有了一个主意:趁两会这样一个参政议政良机,游说两会代表委员,在两会上提出提案和建议。
  冯平说,网络医药广告正是他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李英杰的研究更让他认识到广告问题的紧迫性。他很快写好了这个名为《完善广告监管法律体系,加大对虚假医药广告的打击力度》的提案。
  冯平强调,应修改《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违法发布医药广告、保健品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加大违法成本,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参考《食品安全法》对‘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的处罚规定,在《广告法》中增加发布包括虚假医药、保健品广告在内的广告发布者向消费者承担“假一赔十” 的责任条款。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冯平说。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殷大奎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 站点地图